前幾天的新聞報導到,台積電董事長張忠謀先生提倡有關工作時數的觀念,他認為每個禮拜工作不應該超過五十個小時,要在工作和健康生活中取得平衡;此外,工作需要認真,而留下來加班多花時間學習也是很好的行為,但是因為職場環境而讓你不得不留下來的話,那就不是個好的現象,主管不應該用這種理由去強迫職員留下。而就在這則新聞後面,馬上就有另一篇報導說到其旗下公司的員工,都認為張先生所說的很難達到,現在職場環境及主管們根本沒有這種觀念,對於張先生的提議都認為是天方夜譚。其實這類員工對工時的議題已不是新鮮事,許多討論區和網路留言,都充滿著員工對長時間加班、加班沒有加班費、輪班制度及下班責任制等有著許多的抱怨,對於需索無度的主管冠上了「慣老闆」的稱號,以彰顯他們對員工不關心的態度。
我剛好在之前就學期間,有幸參加張忠謀先生以人生工作態度為主題的演講,他也在那場演講中提到相關的想法,並且特別強調除了工作,休閒時間要培養一種值得投入的興趣,並且要多花時間和家人朋友相聚。而當演講結束後,下面的觀眾就對工作時數一事提出問題,說現在的職場環境因為工作時數過長,而無法多陪伴家人,我們應該怎麼做呢?張先生就苦笑著說:「我花了半個小時的演講,就都是在講這個問題了,你怎麼還會問我呢?」即使在現在,想起這種情況,我還是覺得兩方的思想差異很有趣,因為這是兩方都正確、但取決自身選擇的議題。對於張先生而言,工作時數要不要超過五十小時,是「自己」的選擇,然而對於發問者來說,我們是受制於「外在環境」而無法在自己希望的時間下班。